計算機係統集成三級資質
一、綜合條件
1.企業(ye) 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注冊(ce) 的企業(ye) 法人,變革發展曆程清晰、產(chan) 權關(guan) 係明確,取得信息係統集成四級資質的時間不少於(yu) 一年,或從(cong) 事係統集成業(ye) 務的時間不少於(yu) 兩(liang) 年。
2. 企業(ye) 主業(ye) 是係統集成,近三年的係統集成收入總額占營業(ye) 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yu) 50%。
3. 企業(ye) 注冊(ce) 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少於(yu) 200萬(wan) 元, 或所有者權益合計不少於(yu) 200萬(wan) 元。
二、財務狀況
1.企業(ye) 近三年的係統集成收入總額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或不少於(yu) 4000萬(wan) 元且近三年完成的係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占比例不低於(yu) 70%,財務數據真實可信,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登記的會(hui) 計師事務所審計。
2.企業(ye) 財務狀況良好。
三、信譽
1.企業(ye) 有良好的資信,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wei) 。
2.企業(ye) 有良好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意識,近三年完成的係統集成項目中無銷售或提供非正版軟件的行為(wei) 。
3.企業(ye) 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近三年沒有因企業(ye) 原因造成驗收未通過的項目或應由企業(ye) 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4.企業(ye) 近三年無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
5.企業(ye) 遵守信息係統集成資質管理相關(guan) 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shu) 使用過程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為(wei) 。
四、業(ye) 績
1.近三年完成的係統集成項目總額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或不少於(yu) 4000萬(wan) 元且近三年完成的係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占比例不低於(yu) 70%。這些項目已通過驗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1個(ge) 合同額不少於(yu) 300萬(wan) 元的係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合同額不少於(yu) 100萬(wan) 元的係統集成項目總額不少於(yu) 300萬(wan) 元,或所完成合同額不少於(yu) 50萬(wan) 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不少於(yu) 150萬(wan) 元。
3.近三年完成的係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占比例不低於(yu) 30%,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不少於(yu) 1500萬(wan) 元,或軟件開發費總額不少於(yu) 800萬(wan) 元。
五、管理能力
1.已建立質量管理體(ti) 係,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並能有效運行。
2.已建立完備的客戶服務體(ti) 係,能及時、有效地為(wei) 客戶提供服務。
3.企業(ye) 的主要負責人從(cong) 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ye) 管理的經曆不少於(yu) 3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係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或電子信息類專(zhuan) 業(ye) 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從(cong) 事係統集成技術工作的經曆不少於(yu) 3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係列初級及以上職稱。
六、技術實力
1.在主要業(ye) 務領域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
2.經過第三方評測鑒定或用戶使用認可的自主開發的軟件產(chan) 品不少於(yu) 3個(ge) ,且部分軟件產(chan) 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項目中得到了應用。
3.有專(zhuan) 門從(cong) 事軟件或係統集成技術開發的研發人員,已建立基本的軟件開發與(yu) 測試體(ti) 係,研發及辦公場地麵積不少於(yu) 300平米。
七、人才實力
1.從(cong) 事軟件開發與(yu) 係統集成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少於(yu) 50人。
2.經過登記的信息係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於(yu) 6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yu) 1名。
3.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源培訓與(yu) 考核製度,並能有效實施。